5月30日,在2019探礦者年會上,自然資源部信息中心研究員徐曙光指出,近年來,我國礦業在“一帶一路”國家投資規模大、比重高,境外勘查開發的投資形式呈現多元化。目前影響礦業投資環境的要素主要包括礦產資源潛力、礦業外商投資準入、政治穩定性、基礎設施、礦業權因素、人力資源、稅費水平、環境因素、地質資料信息可得性、社會環境等。
“一帶一路”資源潛力排位靠前的國家有俄羅斯、哈薩克斯坦、蒙古、伊朗和印度尼西亞。俄羅斯礦業法穩定,與中國資源外交關系良好,地質工作程度高,政府參與和控制礦業活動的程度低,沒有勘探許可證延期強制性退地規定。但不足是權利金費率較高。
哈薩克斯坦優勢與中國資源外交關系良好,政府參與和控制礦業活動的程度低,探礦權轉為采礦權方式為登記備案制或直接申請采礦權,沒有勘探許可證延期強制性退地規定。不足是礦業法不太穩定,權利金費率較高,電力不足印度尼西亞與中國資源外交關系良好,政府參與和控制礦業活動的程度低。不足是礦業法不大穩定,存在礦產品冶煉加工和出口限制,采礦權證期限較短,電力不足。
蒙古地質工作程度很高,權利金費率低,采礦許可證期限較長。不足是礦業法不穩定,地質服務水平低,政府參與和控制礦業活動程度高。
徐曙光建議,開展境外礦產資源勘查一要積極引導企業規避各種風險,特別是政治風險。東南亞地區的主要礦業投資風險是政治風險和基礎設施風險,中亞地區是基礎設施風險和政治風險,非洲地區是政治風險、基礎設施風險和治安風險,歐洲地區是環保風險。二要加強礦業交流平臺的建設,讓投資者獲得充分的投資信息。各種國際會議都是投資者、融資者、中介和技術服務機構的匯聚之地,可以通過這些機會發現重要的信息,發掘未來的合作伙伴,建議廣泛的“一帶一路”國際合作網絡。